我区开展首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
大足网讯(记者谭显全)日前,区妇联在重庆市妇联的指导下,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大足区人民法院共同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双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区妇联首次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据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我区一起涉校园网络霸凌案件时,向重庆市妇联通报了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教育缺位、监护管理缺失等情况,重庆市妇联及时交办大足区妇联并予以指导。
区妇联相关负责人立即与选派的2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一同前往区人民法院双桥经开区法庭,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心理辅导。
此案是区妇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典型案例。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反映出家长在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方面的严重缺位或失职。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实施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大多处于思想品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如家长不履行好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缺乏引导、陪伴、沟通,不及时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则可能导致他们铸成大错。
区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多地联合法院等单位,从关爱、教育、矫治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同时,该负责人呼吁:全社会要共同建立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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