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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调解化解矛盾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3-05-05 10:5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记者 张玮 通讯员 肖竹君)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万古法庭在拾万镇协丰村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经多方耐心调解,六名子女当场达成赡养母亲的协议,百余名村民旁听庭审现场学法。

  原告谷某88岁,育有六个子女,均已成家。按照农村的旧俗,父母赡养由儿子负责,故两个儿子在当年约定“你管爸我管妈”。

  然而,在大儿子为父亲养老送终后,二儿子却不愿继续履行赡养母亲的约定。同时,其余五个子女也相互推诿,不愿承担赡养义务。

  瘫痪在床的谷某从能言善语到如今的言语不清,仅有的一些存款也在无人赡养的两年间,全部用在了请护工的花销上。无奈之下,老人将子女全部诉至法院,要求六名被告按月支付赡养费,承担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案件在当地关注度较高,加上农村留守老人多,赡养纠纷时有发生等情况,法官决定前往原告居住地开庭,并依托“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代表委员联络站”等强基导向工作平台联合化解此次赡养纠纷。

  巡回审理现场,大雨滂沱,现场却来了上百名群众,他们纷纷谴责子女们的行为:“法官,这几个子女太没有孝心了!”“生了这么多儿女居然没得人管!”

  经过市人大代表、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工作人员等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合力调解,最终,子女们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

  全村关注的赡养难题终于化解,法官当场宣读调解协议后,现场爆发热烈掌声。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就地进行了以案释法。法官表示,子女赡养父母,既是道德上应当遵守的孝敬行为,也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本次赡养纠纷案,既是一堂很好的普法课,也警示子女们不得相互推诿,应依法赡养老人。

终审: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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