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7处文物入选第四批重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全市共74处文物入选。其中,大足区有7处文物榜上有名,包括5处摩崖造像、1处古墓葬和1处古建筑。
5处摩崖造像分别为龙石镇的保家村摩崖造像、中敖镇的板昌沟摩崖造像、三驱镇的兴隆庵摩崖造像、高坪镇光明殿摩崖造像、珠溪镇的玉滩摩崖造像,这5处摩崖造像跨越宋至明清多个时期,以丰富的遗存展现了不同时期的艺术风格与历史文化,成为研究重庆地区宗教艺术、社会生活的重要实物载体。
除5处摩崖造像外,大足此次还有2处文物点入选,分别是玉龙镇东兴社区的解瑜墓、三驱镇的金鼎寺大殿。
此次7处文物入选市级文保单位,既是对大足区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肯定,也为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地相关部门表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保护与管理工作,让这些跨越千年的文化瑰宝得以永续传承,为研究重庆地区历史文化提供更坚实的实物支撑。
记者 李东 陈柯男
终审:罗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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